香港政府决定采用商业登记号码作为不同实体的「唯一业务识别码」。于2021年11月1日起,有限合伙基金公司已在第一阶段以商业登记号码作为唯一业务识别码。而在公司注册处登记之有限公司和其他类型的实体,亦将于2023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的唯一业务识别码。
伯利兹《会计记录(维护)法》修正案已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宪报上。在这项修正案中,现要求所有伯利兹公司均需在伯利兹境内的注册地址或其注册代理的办事处保存会计记录。所有伯利兹公司都必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遵守这项新修正案并向注册代理提供会计记录。
2023年11月29日,越南国会通过了一项决议,明确将自2024年1月1日起,对连续4年中2年合并总收入达到7.5亿欧元或以上的跨国企业征收15%的企业所得税(全球最低税)。全球最低税实施后,越南给予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免税及低于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政策将失效,这势必会对越南吸引外商投资的竞争力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越南国会于2023年11月29日通过的一项决议,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所有类别商品及服务,增值税税率下调2%的政策将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和之前一样,增值税税率下调不包括以下类别的商品及服务:电信服务、信息技术产品及服务;金融、银行、证券、保险;
根据2023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自即日起,如境外认证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仅开展出口产品认证业务,无需取得认证机构资质,也无需办理经营主体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