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董事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未能维护公司最佳利益或在经营管理中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董事,很快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新加坡国会于2025年11月5日通过了对《公司法》的修正案,将此类违法行为的最高罚款从新加坡币5,000元提高到新加坡币20,000元。情节严重的违法者还可能被判处最高12个月的监禁。

目前,法律规定只能处以最高新加坡币5,000元的罚款或最高12个月的监禁,而不能同时处以两者。修订后的法律允许对严重案件同时处以这两种处罚。

财政部第二部长英兰妮·拉贾在公司及会计法(修订)草案辩论中解释说,需要加强处罚力度,使其与其他主要普通法系国家的处罚力度保持一致。此举旨在增强威慑力,并鼓励董事认真履行其职责。

一项显著的变化是,现在必须在审计报告中列明主要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姓名。目前,大多数审计报告都是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签署,而不是以审计师个人的名义签署。

这些修订是在会计和公司监管局 (Acra) 对监管流程进行审查后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