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決定採用商業登記號碼作為不同實體的「唯一業務識別碼」。於2021年11月1日起,有限合夥基金公司已在第一階段以商業登記號碼作為唯一業務識別碼。而在公司註冊處登記之有限公司和其他類型的實體,亦將於2023年12月27日開始實施第二階段的唯一業務識別碼。
伯利茲《會計記錄(維護)法》修正案已於 2023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憲報上。在這項修正案中,現要求所有伯利茲公司均需在伯利茲境內的註冊地址或其註冊代理的辦事處保存會計記錄。所有伯利茲公司都必須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遵守這項新修正案並向註冊代理提供會計記錄。
2023年11月29日,越南國會通過了一項決議,明確將自2024年1月1日起,對連續4年中2年合併總收入達到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企業徵收15%的企業所得稅(全球最低稅)。全球最低稅實施後,越南給予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免稅及低於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政策將失效,這勢必會對越南吸引外商投資的競爭力產生較大影響。
根據越南國會於2023年11月29日通過的一項決議,適用10%增值稅稅率的所有類別商品及服務,增值稅稅率下調2%的政策將延長至2024年6月30日。
境外認證機構現可在海南開展業務